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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总函字[1990]第475号 1990年12月28日)

第一章 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的作用和范围

  第一条 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是建设银行科学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银行计算机技术研究、应用活动的真实纪录,是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为了做好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结合建设银行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是指建设银行系统在计算机开发应用研究活动中形成的,作为查考依据和原始记录保存的图像、图表、文字声像、计算数据等科技文件材料。
  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包括:
  1.计算机研究、应用文件材料;
  2.计算机及其他硬件设备文件材料;
  3.计算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文件材料;
  4.计算机房基建档案;
  5.对计算机管理和应用制订的各项技术规范、制度及管理办法;
  6.计算机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
  7.其他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
  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归档范围详见附件A。
  第三条 为了建立、健全建设银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管理,建设银行各级计算机管理部门在制订规章制度、安排计划、评选时,都要对其计算机应用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后的管理提出相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以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

第二章 计算机应用技术档案的形成和立卷归档

  第四条 计算机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是科技人员的职责,应列入有关计算机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进行考核。每项科技工作完成或告一段落后,技术人员必须将所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并按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认真填写提供的统一表格(常用表格及使用说明见附件B),做到字迹工整,格式统一,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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