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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发送“关于光票托收业务若干问题掌握原则”的通知

中国银行关于发送“关于光票
托收业务若干问题掌握原则”的通知
(中银业[1991]29号 1991年1月23日)


各管辖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加强光票托收业务的管理,总行于1990年11月份召开了中行系统全国光票托收业务座谈会,会上对如何加强光票托收业务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充分地讨论,并着重对索汇路线、托收方式、风险防范等业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经总行研究决定,就会议上讨论的几个比较集中的问题,综合整理成“关于光票托收业务若干问题的掌握原则”并发送各行,供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望各行在业务实践中不断提出补充、修改意见。附:

关于光票托收业务若干问题的掌握原则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深入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交往日益频繁、活跃,中国银行各项业务不断发展,光票托收业务量以及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光票托收已不限于几十、几百美元私人款项的收付和零星贸易从属费结算,贸易项下货款采用光票方式支付越来越普通且票面金额不断增大,几十万乃至百万美元以上的光票也已常见。因此,我们必须改变光票托收业务只限于非贸易范围,金额不会很大的旧概念。鉴此,认真加强管理,完善业务规章制度已为当务之急。总行对光票托收业务曾多次行文,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现就今年11月份全国光票托收业务座谈会议上各行反映比较集中的有关问题综合整理,经总行研究确定如下掌握原则,供各行处理业务工作参照办理。
  一、索汇路线
  拉直索汇路线是我行多年来一直在探索解决的业务管理问题。目前我行办理的光票托收业务绝大部分是美国境内付款的美元票据,约占票据总量的90%(广东地区港币比例较大)。美国境内付款的美元票据,各行习惯做法是分别委托香港华侨商业银行、美国运通银行和我纽约分行办理。由于近年来光票托收业务量增多,国内分行光票托收业务大多集中通过华侨商业银行办理。为加速收汇,减少风险,总行将与运通、侨商、纽行联系,研究改进措施,并探索其他渠道,争取尽快确定数条托收路线供各行选用,以便拉直索汇路线,加速收汇,以及防止业务过分集中于某一、两家代收行。
  为了改变目前迂回的索汇路线,拉直汇路,我们要有计划地将票据结算逐步归口于货币清算中心地区,如美元——纽约,英镑——伦敦,港币——香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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