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浮标作业船领导应参加浮标布放、回收、海上巡视及应急处置实施计划的制订工作,并担负海上现场作业的组织指挥。
(3)在分局决定实施浮标海上应急处置时,应尽快做好出航准备,保证及时启航。
3·岸站
(1)按时接收通过短波、超短波通信系统传输的浮标实时资料,编发浮标实时资料报,尽快将实时资料发给预报区台。
(2)认真检查浮标实时资料的质量,做好初检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分局主管部门。
(3)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各类报表,建立浮标资料档案。
(4)负责保管接收的实时资料。
(5)于每月5日前将有效资料接收率月统计表报浮标队或分局主管部门。
4·ARGOS VHF接收站
(1)接收卫星传输的浮标资料,进行质量初检后及时转传到预报区台。
(2)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各类报表,建立浮标资料档案。
(3)负责接收资料的保管。
(4)于每月5日前将有效资料接收率月统计报浮标队或分局主管部门。
5·预报区台
(1)按时接收岸站和ARGOS VHF接收站传输的实时资料,并填图使用,预报部门要认真分析浮标资料的代表性。迟到资料用人工补填到预报图上。
(2)对接收的实时资料质量进行复检,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分局主管部门。
(3)负责向预报中心传输本海区的浮标实时资料和接收预报中心传输的其他分局的浮标实时资料。
(4)指定专人负责编写浮标实时资料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并于12月下旬报分局主管部门。
(5)年度报告应含下列内容:概述;接收情况和时效(接收率统计表;时效一实时填图的百分数和迟到的百分数;迟到报处理情况一补填的百分数、没填的百分数和原因);应用情况(用于哪些预报项目;在天气过程和灾害过程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改进建议。
6·标准计量站
(1)负责提供浮标传感器检定所需的标准器具和检定设备。
(2)负责各类传感器的检定。对检定合格者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3)负责各类传感器检定原始数据的存档工作。
7·资料室
(1)收集和保管浮标队整理上报的浮标非实时资料和背景资料。
(2)认真检查、审核上报的浮标资料。
(3)及时将浮标非实时资料情况通报信息中心。
第十二条 其他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