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充分利用开放实验室和博士后流动站的条件吸引一批客座研究人员和博士后,从中发现人才,择优留用,使开放实验室和博士后流动站成为吸引、发现、培养学科带头人的基地。
4.充分发挥中老年学科在发现、培养年轻的学科带头人中的作用。发现和培养年轻的学科带头人,要充分依靠中老年科学家,明确交代任务,放手让他们物色和推荐并尊重他们的意见。中老年科学家靠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高的知名度以及在国内外有广泛接触和联系的优势,从国内外最广泛的范围内发现和推荐年轻的优秀人才,并以他们的言传身教、热情关怀和悉心指导,培养年轻的学科带头人。
5.压担子,大胆使用。要切实给年轻优秀拔尖人才压担子,大胆使用,委以重任,让他们得到锻炼并充分发挥作用。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做开放实验室、重大课题组的负责人,鼓励、支持他们牵头承担国家和院、部委、省(市)的重大项目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让他们参加竞争,在竞争中锻炼成长;为使他们的新思想得以充分发挥,创造条件让他们牵头开创新领域的研究。
以上所说的负责人和牵头岗位,至少要有一位40岁左右、30岁左右的优秀拔尖人才担任,如暂时无合适人选,可空缺,待有合适人选时再补充。
6.用好基金,择优支持。各所所长择优基金重点支持年轻的优秀拔尖人才。通过设立青年科学基金并拟定《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细则》给予保证;为他们争取国家,院和分院青年基金创造条件,使他们有较多的科研经费,同时为他们配备助手,帮助协调各种关系,保证他们的科研工作能顺利开发。
7.开展各种青年学术交流活动。制定研究所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在学术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各学科学术活动领导小组,让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各学科学术活动的开展。聘请国内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制定有关学术活动的奖励规定。
8.选派年轻的优秀人才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和出国访问。实行出国留学公开选拔制度,由专家小组对申请出国的青年进行外语考试和业务考核,优先选派优秀者公费出国留学,帮助他们联系到国外一流专家主持的实验室学习、工作和到高水平的大学深造,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或每年到国外工作1-3个月。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和出国访问的科技人员中,年轻优秀人才应不少于20%。
9.优先提供和改善住房条件以及解决两地分居问题。青年科技人员专项住宅的全部和分工各所建造住房的10%用于解决年轻的优秀科技人员的住房问题。以上两个来源的房子原则上归参加专项住宅集资的单位和建造住房的单位使用,但分配时必须经过上级分房领导小组批准(有分院的地区由分院批准)。有两地分居问题的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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