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对“关于委托贷款的担保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银条法[1991]14号)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你行《关于委托贷款的担保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委托贷款是信托业务的一种,由受托人(信托公司)按委托人指定的对象、范围和用途等发放贷款。委托贷款要求委托人事先将资金存入信托公司,由其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贷款要求,办理贷款的审查发放、监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计收利息等事项;在委托贷款中,信托公司按委托贷款协议规定收取一定手续费,贷款的全部收益属于委托者,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二、委托贷款一般不需要担保;有担保人的委托贷款的担保与其他经济合同担保成立的要求一样,要有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签订正式的担保合同,其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