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以国家意志,把实现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建立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是国家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法律,是每个公民、一切组织在残疾人问题上的行为规范,是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公民义务的法律准绳,是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纲领和指针。动员全体公民,贯彻实施
残疾人保障法,是实现残疾人公民权利的根本大计。
3.
残疾人保障法对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意义深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残疾人保障法,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对于发挥残疾人的能动性,进一步解放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对于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促进社会进步;对于弘扬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在人权问题上的真实性、公平性、广泛性,都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二、切实把
残疾人保障法纳入“二五”普法规划
残疾人遍布各地方,残疾人事业渗透各领域,残疾人工作涉及各部门。
残疾人保障法,是全社会每人公民、一切组织都要执行的各部门。
残疾人保障法,是全社会每人公民、一切组织都要执行的重要法律。学习、宣传、贯彻
残疾人保障法,不是部分人群、局部域、单一行业、个别组织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
残疾人保障法,是全社会每人公民、一切组织都要执行的重要法律。学习、宣传、贯彻
残疾人保障法,不是部分人群、局部地域、单一行业、个别组织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
残疾人保障法是中发[1990]20号文件下发后通过的,属于需在公民中进行普法学习的新颁布的法律。现决定:将
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全国“二五”普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将
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本地区、本系统的普法规划,在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广泛宣传教育,普及基本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