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储蓄部关于下发《中国工商银行
储蓄所服务规范》的通知
([91]工银储字第30号 1991年12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储蓄处: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行全体储蓄人员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储蓄所服务工作水平,特制定《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服务规范》,现随文下发。望各行尽快组织全体储蓄人员学习,认真贯彻实施。
附:
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服务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行储蓄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储蓄所服务规范化,树立良好的工行形象,以优质服务赢得广大储户的信赖和支持,促进我行储蓄事业不断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基本要求:恪守信誉,储户至上。
1.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储户服务;
2.执行政策,坚持原则,恪守信誉;
3.遵纪守法,坚持制度,廉洁奉公;
4.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储户合法权益。
二、仪表举止规范
基本要求:端庄,礼貌。
1.着装整洁,朴实大方;
2.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3.思想集中,精神饱满。
三、接待语言规范
基本要求:亲切,明确。
1.坚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2.对不同储户的称呼要礼貌、得体;
3.对储户提出的问题要有问必答,讲解清楚;
4.当柜面发生矛盾时,不与储户争吵,耐心相劝。
四、接待行为规范
基本要求:热情,周到。
l.提前准备,准时营业。
2.做到“三个站起”:(1)对有特殊需要的储户,站立接待;(2)向储户表示歉意时,站立表示;(3)储户向银行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站立听取。
3.做到“四个关照”:(1)开户时关照;(2)取款时关照;(3)挂失时关照;(4)对老弱病残孕储户关照。
4.做到“五个一样”:(1)存款取款一样热情;(2)金额大小一样欢迎;(3)主币辅币一样受理;(4)忙时闲时一样认真;(5)生人熟人一样亲切。
5.做到“六个主动”:(1)储户书写困难时主动帮助;(2)储户印章用后主动擦净;(3)储户取款时主动合理搭配票面;(4)破损的存折主动粘贴或更换;(5)储户遗落钱物主动归还;(6)发生工作差错主动向储户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