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建立项目评估报告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对项目评估报告质量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评;(2)是否按评估任务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3)评估报告的文字论述、篇章结构是否严谨简练、符合规范;(4)对可研报告提出了哪些问题、建议和完善措施;(5)市场需求调查和预测是否完整全面;(6)对项目总投资调增(减)是否有确切的依据。各行对项目评估部门(人员)的工作目标、业绩考核要与项目评估报告质量考评相结合。
十三、建立项目评估的报告初审制度,对项目评估报告质量层层把关、逐级负责。为了保证项目评估质量,增强项目评估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各分行应在项目评估部门内部设立“项目评估报告初审小组”,负责对评估人员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严格评议审查,未经集体初审的项目评估报告,不得向上级部门报送,也不提交本分行“贷款项目评审委员会(或小组)”作为贷款项目决策审批的依据。
十四、严格规范项目评估报告报审形式。总行向各分行下达的项目评估任务,各行应按照总行项目评估办法、评估任务通知及其他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经分行“贷款项目评审委员会(或小组)”集体审批,签署审查意见。项目评估报告报审一律以分行名义正式打印行文,按时报送。
今后,总行对经过初步审查,发现评估报告不规范或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一律予以退回,并限期改进重报。
十五、建立项目评估报告初审意见和决策审批意见反馈制度,以利于上下沟通情况,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上级行收到下级行报送的项目评估报告后,要及时进行审查,填制《项目评估报告初审意见通知单》(附式一)在十天内将初审意见通知下级行。项目评估报告经决策审批后,填制《项目决策审批意见通知单》(附式二),尽快将决策审批意见反馈给有关省、区、市分行。
附式一:
项目评估报告初审意见通知单
编号:
分行:
你行以 号文报送的《 》评估报告,于 年 月 日收到,经初步审查,我们的意见为下列第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