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评审
工作提高项目评估工作质量的通知
(1991年6月12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近几年来,各级建设银行在项目评审工作中,积极推行和完善“审贷分离、分级分段管理和集体审批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总行颁发的《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技术改造贷款评估实施办法》,重视项目评估人员业务培训,推广应用计算机评估软件,项目评估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对于促进投资贷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贷款项目成功率,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评估报告还不规范、质量不高。一是,有的项目评估报告没有严格按照总行颁发的项目评估办法和有关要求进行评估。(1)有的评估人员对项目基本情况,尤其是市场情况,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仅依据项目单位和设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照抄照写”;有的评估报告计算错误,基础数失实。(2)有的评估人员预算项目效益时,缺乏科学依据。(3)有的评估人员对项目总投资没有进行严格审查,评估报告中存在少算或漏算项目投资费用的问题;有的项目总投资估算时套用定额不当;有的项目总投资中没有考虑价格、利息、汇率变动因素等。(4)有的项目评估报告对工程、技术方面评估缺乏深度。(5)有的项目评估人员熟悉综合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甚至建设银行新颁发的有关政策、办法和规定,运用不当。二是,有的省、市分行对总行下达的评估任务,不是认真组织参与、检查督促,而是将任务转达到项目所在地行(处)了事。评估报告完成后,也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只是盖章转报总行。三是,有的项目评估报告报审不规范,评估报告不正式行文上报;有的评估报告未打印成文,用手写稿或复印稿上报;甚至还有报送的评估报告只是内容不全的草稿。
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是贷款项目决策的关键环节。评估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贷款项目的成功率和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促进全行系统进一步加强项目评审工作,提高项目评估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决定和周道炯行长在今年初全国分行行长会议报告中指出的“项目评估要把提高质量放在首位,公正、求实,不能为评估而评估,搞形式主义”的要求,特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建设银行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评估工作质量重要性的认识。项目评估工作质量是评估的生命,它关系到建设银行的信誉。各级建设银行要在提高项目评估工作质量上下功夫,正确处理好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保证项目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