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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所、厂、公司工会换届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6.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直到下届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为止。
  三、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的条件和名额
  1.工会要按照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设一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干部队伍。
  2.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竖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服务,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会员担任。委员中科技人员要占较大的比例,并且应有青年职工和女职工的代表。
  3.经费审查委员台(小组)的委员,应由勇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谋私利,热爱和熟悉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威信,懂得财经政策和财会工作并有这方面专长的同志担任。
  4.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的名额,按会员人数比例一般为: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工会委员5-7人;经费审查员1-2人。
  会员在200人至500人的基层工会,工会委员7-9人;经费审查委员(小组)1-3人。
  会员在500人至1000人的基层工会,工会委员9-13少;经费审查委压(小组)3人。
  会员在10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工会委员13-15人;经费审查委员(小组)3-5人。
  四、选举原则和方法
  1.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的工作报告;(2)讨论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
  2.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委员候选人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提名,经过会员反复酝酿协商确定。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应报同级党委和院工会原则审定。如选举结果和审定的候选人名单不一致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5.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时,应有半数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委员要获得全体会员或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选举中,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名额如果少于应选委员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再行投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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