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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撤销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撤销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1993年8月16日 国资办发〔1993〕42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于今年3月为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后果及社会影响。经财政部、审计署联合检查组检查,该事务所在其所从事的验资、查帐、资产评估等业务中,存在着不少严重问题。鉴于该事务所玩忽职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研究决定,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从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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