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红读活动”开展十周年,全国拟举行中小学近现代史、国情教育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具体办法附后)。各地自愿参加,同时还可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其他富有特色的纪念活动。
四、表彰先进,促进活动发展
“红读活动”是少先队组织的传统活动,十年来,这项活动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读好书已成为亿万少年儿童课余生活的重要内容。为使这一有意义的活动长期开展下去,我们拟于今年暑期举行“红读活动”十周年夏令营,并在适当时机表彰先进(表彰办法附后)。
五、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工作
今年的纪念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团委、少工委、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指导活动的有机整体,使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在这项活动中,要注意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各地请于4月底前将今年开展“红读活动”的计划安排分别报中央各主管部门。
今后,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国家教委、团中央、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等单位继续联合向全国小学生推荐的少年儿童读物,作为第二年度全国“红读活动”推荐书目,并开展相应的主题活动。请有关部门做好图书的宣传、供应和借阅辅导工作。
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表彰办法
一、表彰对象
1.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积极分子奖;
2.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先进指导者奖;
3.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先进集体奖。
二、评选条件
1.凡积极参加读书读报活动的少先队员,能够养成良好的读书读报习惯,长期坚持认真阅读推荐读物(也可自选读物)和少年报(或其它少年报刊),能够实际写出较好的读后感小论文,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思想、学习等方面有明显进步,可评为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积极分子。
2.在读书读报活动中,能够积极组织和辅导少年儿童读书读报,开展活动,成绩显著,可评为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先进指导者。
3.地、市、县(旗)教育局、团委、文化局、出版局及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出版社、新华书店、少年宫(家),在读书读报活动中指导有力,发动面广,成绩突出,可评为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先进集体。
三、表彰名额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