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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用“投资债券”和“压贷挂钩”、“清理拖欠”发放技改贷款有关统计问题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用“投资债券”和“压贷挂钩”、
“清理拖欠”发放技改贷款有关统计问题的通知
([1992]工银技字第2号 1992年1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丢改处:
  总行去年用“投资债券”和“压贷挂钩”、“清理拖欠”发放了技改贷款,当时规定在技术改造贷款季报表、年报表中进行统计,为了理顺关系,准确地反映各项贷款季报表、年报表中进行统计,为了理顺关系,准确在反映各项贷款的计划执行情况。从今年起,除原各附表外,另增设附表按季、年对以上几项贷款进行单独反映。具体统计要求如下:
  一、用“投资债券”发放的技改贷款。会计科目记入“157特种贷款”, 这种贷款的统计与技术改造贷款相同,按行业分别统计在技术改造贷款季报、年报表的汇总表中,同时按附表(四)对用“投资债券”发放的技改贷款单独反映。
  二、“压贷挂钩”技术改造贷款。会计科目记入“30工业企业技改贷款”,按一般技术改造贷款进行统计。按行业统计在技术改造贷款季报、年报的汇总表中。同时按附表(五)对“压贷挂钩”技改贷款单独反映。
  三、清理拖欠,注入的固定资产贷款。对清欠注入的技术改造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会计科目分别记入“30工业企业技改贷款”和389基本建设贷款,会计科目分别记入“30 工业企业技改贷款”和“389基本建设贷款”。 对注入的技改贷款不论是用于专项还是一般项目都按一般技改贷款进行统计,并按行业统计在技术发行贷款季报、年报的汇总表中。对注入的基本建设贷款统计在“基本建设贷款季报表”的其他栏目中,要按照“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贷款季报表”即附表(六)的内容,对注入的技改贷款和基建贷款按报反映。
  四、统计报表的核对。技术改造贷款季报、年报汇总表的各项统计指标要与各附表相对应,所附各表都是汇总表的其中数,不是迭加关系。1.技改贷款季报汇总表数字=国营企业技改贷款季报表附表(一)+集体企业技改贷款季报表附表(二)。专项技改贷款季报表附表(三)和新增设的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数字之和不得大于技改贷款季报汇总表的数字。2.技术改造贷款汇总表余额-扶贫贷款余额=项目电报技改贷款余额-商办技改贷款余额+用投资债券发放的技改贷款余额。3.用“投资债券”和“压贷挂钩”、“清理拖欠”发放的技改贷款无论是用于专项还是用于一般项目都不得统计在“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季报表附表(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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