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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搞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市要认真制订现有教师和后备师资的培训培养计划,通过多种渠道普遍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目前,城市中小学师资结构不合理,要通过脱产培训、校内管理制度的改革,以及调整工作岗位等途径,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有条件的地方,小学要逐步增加具有师专学历层次的教师,初中要逐步增加具有本科学历层次的教师。为了缓解城市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特别是技能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紧缺的问题,除从高校选用合格师资外,也可以在条件较好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选拔优秀学生,或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员当中选拔,通过培养和培训,充实到职业技术教师队伍中去。近年来,城市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但总体上仍然偏低。各地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要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
  各城市要全面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为此,应尽快制订逐步实施“先培训、后就业”的具体办法,通过地方立法,明确规定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时限要求,首先在主要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工种)实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毕业时要实行毕业考核和技术等级考核制度,并以此确定上岗后的待遇。国营和集体企业,以及一部分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应该面向社会,公开招工,在专业和工种对口的前提下,首先录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不直接录用没有经过培训的初中毕业生。贯彻“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应从实际出发,注意不同行业(工种)对培训程度的不同需要,不搞“一刀切”。对具备条件又不实行的单位,劳动部门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给予行政干预。
  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逐步实行由学校推荐、学生选择、用人部门择优录用或聘用的制度,而且要面向城乡多种所有制对人才的需要。对于志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的毕业生,政策上要给予鼓励与支持。
  各地政府要加强本市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统筹管理,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市区统一规划、统一招生、统一考试、统一考核以及统筹安置的原则。对各地从本地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合理就业和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改革办法,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
  (四)理顺城市教育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
  当前城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增强城市政府的教育决策权和统筹权,加强地方政府对当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和协调。从城市的实际出发,不同类型的教育,应实行不同的办学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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