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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搞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些地区对中初级人才培养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缺乏足够的重视,教育结构的重心偏高。有的地区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过程中,对本地各个行业和不同岗位人才需求的特点以及教育如何适应这种需求研究不够,高中阶段教育的层次规格模式不够多样化,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专门人才和劳动者培养的多种需求。
  ——在教育管理体制上,还没有普遍建立起包括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内的社会积极参与同政府统筹协调相配套的办学和管理体制。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过程中,“先培训,后就业”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在一些城市还没有完全落实,保证职业技术教育顺利发展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在发展教育方面应担负的责任和应有的权限没有完全理清楚。
  ——许多城市中等以下教育的质量尚待提高。不少学校由于历史上欠帐较多,办学条件仍然较差,优化教师队伍的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制约了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城市是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与科学文化的中心,集中了现代化物质生产、技术和智力的优势,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以企业为重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人才培养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提出了迫切要求。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城市教育在实现今后五年至十年的奋斗目标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进一步深化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探索出适合我国城市特点的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路子,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李鹏总理在最近召开的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搞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思想,围绕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理清深化改革的思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优化教育结构等重大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教育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根本上说,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普遍提高,而这两者均需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来实现。进行城市教育综合改革,首先要提高城市各级领导对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把教育发展与改革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使其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列入当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部门工作以及考核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第三,明确和把握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把教育发展同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教育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落到实处。第四,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解决城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对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难以单独解决的问题,加强统筹和协调。第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鼓励和促进社会各方面关心和支持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办教育的意识,树立起“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观念,确保教育投入的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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