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有关损益类会计科目帐户的通知
(1991年12月7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本)总行已以建总发字(91)第183号通知印发各行。现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将有关损益类会计科目帐户相应调整如下:
一、“营业收入”科目下增设“罚款收入户”和“加息收入户”,取消“代征建筑税手续费收入户”(转入“手续费收入户”)。
二、“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取消“罚款收入户”和“加息收入户”,其余额转入“营业收入”科目相应帐户核算。
三、将“营业支出”科目下的“信托业务支出户”改为“咨询信托业务支出户”,核算内容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