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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劳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晋升研究员级职务的,应在获得国家级二等,院级一等以上奖的成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一般应是获奖项目的主持人),或提出新的重要理论,或取得其它重大成果证明已在本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水平。还应在重大项目(课题)中担任重要角色或起着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2)晋升副研究员级职务的,应在获得国家级三等、院部级二等以上奖成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一般应是获奖项目的负责人);或取得其它有价值的成果证明已在本科技领域做出了创造性的工作并达国内领先水平。还应在重大项目(课题)和学科研究领域中起着业务骨干的作用。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有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证明已达到中级职务所要求的业务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单位可采取考试(笔试面试或参加地方组织的考试)的办法了解申报者是否已具备了中级职务所要求掌握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外语]。
  2.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聘任为“助理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师”级职务,硕土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硕士和博土学位获得者被聘为中级职务不占院下达的控制比例和兑现工资的指标。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聘任。此规定不适用于“五大”毕业生。
  3.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专业)证书不得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但在评审这部分同志任职资格时,应考核他们通过培训后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提高程度,对学业优秀和工作成绩突出者,经人事部门初审后,评委会可受理他们的晋职申请。
  4.先工作后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晋升职务时,原则上以取得所申请职务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为起点时间,取得学历前的工作时间不能作为任职年限折算。但对于取得学历前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是连续的、且年限较长(一般要求在3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积累性较强(比如实验技术、图书、文书档案、财会等)的人员在晋升中级职务时,年限可适当放宽。
  5.“文革”期间入学的大学生在申请晋升职务时,应综合考核他们的实际水平,能力和贡献,对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其所在的岗位评聘相应的专业职务。
  6.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受聘的职务上任满规定的年限后才可提出晋升高一级职务的申请。对受聘职务后虽年限不满,但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参照以上对不符合学历人员的要求)人员,按照不符合学历人员晋升职务所需的推荐和初审程序办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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