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3 底门应做开闭作用试验,须作用灵活,封闭严密,底门关闭后,止卡须起作用。
5.2.9 自卸式矿石车
5.2.9.1 双向风缸须分解,清洗、给油,皮碗状态良好时可不取下,裂损、老化、变形及压板裂损时更换。储风筒排水堵须分解,筒体裂纹时焊修或更换,焊修后须施行750kPa(7.5kgf/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压5分钟不得漏泄。
5.2.9.2 通风管系按制动管系检修标准检修。卸车通风用的软管按制动软管同样进行试验和涂打标记,连接器堵丢失时加装。
5.2.9.3 装有压力表及紧急制动阀时,须按守车同项要求办理。
5.2.9.4 各塞门、阀类须分解检查,清洗、给油,并按以下规定进行性能试验。变位阀或操作阀作用良好时可不分解,漏泄时研磨加修,弹簧折损、衰弱者更换。
a.给风调整阀定压为380~420kPa(3.8~4.2kgf/平方厘米)时开始供风,低于定压应停止供风,合格品须在阀体与阀帽结合处涂白铅油定位标记。
b.变位阀在定压500kPa(5kgf/平方厘米)时进行试验,充风、排风作用须良好,保压1分钟漏泄量不得超过10kPa(0.1kgf/平方厘米)。
5.2.9.5 传动轴、杆弯曲时调修,裂纹、折损时焊修或更换。传动装置配件,如齿轮、齿条、蜗轮、蜗杆及轴、离合器、连接拉杆、杠杆、倾翻气缸架、车体顶柱、支柱、抑制肘轴承及座,圆销及开口销等须齐全,无弯曲、折裂,圆销及锁孔直径磨耗超过3mm时焊修、镶套或更换,各摩擦转动部分须给油。
5.2.9.6 侧、端、地板腐蚀严重时补强。底开门口部钢板弯曲时调修,裂纹时焊修,腐蚀严重时补强或截换,并须打靡平整。侧、端板与地板、底开门之间隙可按敞车及装货要求具体掌握。
5.2.9.7 有关液压装置及附属配件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由施修车辆段根据有关图纸、技术说明书编制,经铁路局批准后执行。
5.2.9.8 操纵室棚顶、墙壁、门、窗比照棚、守车要求检修。
5.2.9.9 检修后底门须分别做机动和手动开闭作用试验,作用须灵活;底门关闭后安全装置须起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a.K13空车开门压力不大于150kPa/平方厘米),关门压力不大于260kPa(2.6kgf/平方厘米);
b.自翻车当风压500kPa(5kgf/平方厘米)前,须将车体翻至规定位置,翻车后停止充风,测量总漏泄量,每分钟不得超过50kPa(0.5kgf/平方厘米),排风后须自动复位,无卡住现象。
5.2.10 木板拼接须符合下列规定
5.2.10.1 允许三段拼接部位:
棚车(门口处除外)地板;冰冷车上层地板;敞车侧、端柱为双排螺栓的侧、端板。
5.2.10.2 允许两段拼接的部位:
棚车门口处:平车、冰冷车、家畜车的地板;敞车端、侧板。
5.2.10.3 允许宽度拼接的部位:
心盘垫板(车宽方向各占一半)、手制动机踏板允许两块。
5.2.10.4 允许厚度拼接的部位:
金属梁柱的衬木、门挡木、框允许两块,段数不限。
5.2.11 木板组装要求
5.2.11.1 地板三段拼接时,接口须搭在金属梁上。
5.2.11.2 50t及以上平车或棚车门口处地板两段拼接时,接口须搭在中梁上。50t及以上平车或家畜车地板两段拼接时,相邻板须为整板。家畜车中间隔层地板须为整板。
5.2.11.3 安装手制动踏板支架的端板,使用拼接板时,接口须搭在2位端柱上。罐车、冰冷车、水泥车走板对接时,长度须跨过两个托架。
5.2.11.4 各拼接板的相邻接口须错开,并均应搭在金属梁上(敞车有双排螺栓的侧、端桩,棚、冰冷车内侧木板除外)。守车及手制动机踏板须装弯头压铁。相邻地板高低超过10mm时,须削棱过渡。
5.2.11.5 N16、N17型平车地板为50mm以上者,局部损坏时,可仍用同厚度木板;更换2/3以上时,应换厚度为70mm地板,现车地板为70mm者损坏时,仍应换为厚度70mm的木板。
5.2.11.6 敞、平车侧、端、门板折裂、腐朽按下列规定,以钢板夹固或更换,夹板螺栓须紧固在相邻好板或角钢上。
a.纵裂或折损较轻者,以5×50(厚×宽)钢板夹固;
b.折损或腐朽较严重者,以厚2~4mm钢板夹固。夹板规格为:200×300mm;300×400mm;400×400mm及400×700mm四种,夹板须盖过破损边缘,螺栓孔间距为100×150mm,边距为20~30mm。
5.2.11.7 地板木托梁裂损时更换或在木托梁下部加装(6~8)×50×75mm角钢,两端下部加角钢托,并与横向梁焊固。
5.2.11.8 地板局部折断连续不超过两块时,允许调平后在下部装木托板,其厚度应为25~38mm,托板下部两端应有托座并与木梁或金属梁钉、焊牢固。
5.2.11.9 敞车门板与侧柱衬未间隙超过8mm时,须在门端头包U型铁调整;门板与地板间隙或侧、端、门板的板缝间隙超过8mm时,嵌钉木板条塞堵。侧柱衬木宽度在调整旧门板间隙时,不得超过铁柱边缘15mm,但现车为20mm者,不得超过20mm。
5.2.12 木材选配须符合下列规定:
5.2.12.1 平车地板不得使用马尾松。
5.2.12.2 弹簧垫板、罐车鞍木、门挡木、踏板除落叶松外,不得使用其他软木。
5.2.12.3 无金属补助梁的地板托梁及木柱梁、门边、窗边无硬木及落叶松时,允许使用红松代替。
5.2.12.4 心盘垫板不得使用软木。
5.2.12.5 木板含水率及加工规格须符合规定。
5.3 底体架检修限度表(略)。
6、车钩缓冲装置
6.1 车钩
6.1.1 车钩各部须分解检修,组装后三态作用良好。在闭锁位置时,向上托起钩锁,其移动量:2号车钩不大于15mm,13号车钩上作用不大于12mm,下作用不大于22mm,但均不小于3mm。
6.1.2 钩体
6.1.2.1 钩身横裂纹在同一断面总长度不超过50mm时焊修,超过时更换。但2号车钩下锁销孔筋部及距离两根筋的端部20mm区间内的裂纹允许焊修,如图6—1(略)所示。
6 .1.2.2 钩耳裂纹长度不超过壁高的1/2时焊修,钩耳与牵引台、冲击台之间裂纹未延及钩耳体时焊修。钩耳上、下弯曲影响组装钩舌销或三态作用时,加热调修。
6.1.2.3 钩耳孔或衬套直径磨耗超过3mm时镶套或换套。衬套松动、裂纹时更换。镶套后,边缘允许有宽1.5mm、深5mm的间隙。钩耳孔直径大于54mm时堆焊加工。13号车钩耳孔镶套时须镶异型衬套,椭圆孔的长径方向须与车钩纵向中心线平行。
6.1.2.4 钩尾销孔边缘裂纹长度不超过裂纹处孔边至侧、端面距离的1/2时焊修。
6.1.2.5 钩腕端头外涨变形影响闭锁位置时,调修、堆焊或加焊宽度为60~70mm的梯形的断面钢板,钢板须有两个Φ20mm的塞焊孔,焊后打磨平整。测量闭锁位置时,13、2号车钩以样板伸过如图6—2及图6—3所示(图略)之箭头处为过限。
6.1.2.6 钩尾端部与钩尾销孔边缘的距离:上、下面之差超过2mm或钩尾锁孔磨耗销孔磨超过3mm时焊修。焊修后与钩尾端面距离:2号车钩不足32mm、13号车钩不足40mm时,在钩尾端面堆焊或加焊钢板后(四周满焊)打磨平整。
6.1.3 钩舌
6.1.3.1 钩舌内侧面弯角上、下处裂纹长度之和不超过30mm,中部裂纹总长度不超过60mm时焊修。
6.1.3.2 钩舌牵引台根部圆弧裂裂纹长度不超过30mm时焊修。钩舌锁孔凸部分缺损时焊补,裂纹向销孔内延伸(凸台高度除外)不超过10mm时焊修,超过时更换。凸台处焊修时,须有增强焊波。
6.1.3.3 钩舌内侧面磨耗剩余厚度不足68mm时,堆焊加工。测量部位以距离钩舌上、下面50mm处为准。
6.1.3.4 钩舌锁面磨耗超过3mm时,堆焊加工平整。13号车钩钩舌在钩锁承台处堆焊后,钩锁坐入量最小处不得少于45mm,测量其堆焊部位至上部距离,如图6—4(略)所示。
6.1.3.5 钩舌销孔或衬套直径磨耗超过3mm时镶套或换套,测量部位由凸台顶部向内深入孔内30mm为准。衬套松动、裂纹时更换。镶套后,边缘允许有宽1.5mm、深10mm的间隙。销孔直径超过54mm时焊修或更换。
6.1.4 钩尾框裂纹时焊修,尾部上、下弯角处横裂纹长度超过该处宽的1/2时更换,焊修时须有增强焊波。钩尾框后端内面不得焊装垫板。
6.1.5 车钩其它配件
6.1.5.1 从板、钩尾销、钩舌销横裂纹时更换。
6.1.5.2 车钩托梁裂纹或磨耗超过3mm时焊修。
6.1.5.3 钩腔内部零件按下列要求加修:
a.2号车钩钩锁与钩舌锁面摩擦面磨耗超过2mm时,堆焊并打磨平整;
b.钩锁锁腿左右导向面磨耗超过2mm时,堆焊打磨并保持棱角,锁腿裂纹时更换,如图6—5(略)所示;
c.钩舌推铁裂纹时更换,弯曲时调修。钩舌推铁或13号车钩钩舌推铁锁座处磨耗超过2mm时焊修,并打磨恢复原型圆弧,如图6—6(略)所示;
d.2号车钩钩锁销端部两侧凸脐,13号车钩上、下锁销杆的圆销孔、销轴、挂钩及各锁销防跳部位磨耗超过2mm时焊后加修,如图6—7(略)各箭头所示部位。
6.1.5.4 车钩摆块吊裂纹时更换,磨耗超过3mm时焊修。
6.1.5.5 活动式钩体托梁左右横向移动量超过15mm时,可在托梁端部堆焊或焊钢板调整。
6.1.5.6 13号车钩的钩尾销下部与钩尾销螺栓的接触面须光滑平整。
6.1.5.7 钩尾销螺栓裂纹或磨耗过限时更换。
6.1.5.8 车钩托梁为圆销组装者,应改为M22mm的螺栓组装。车钩托梁螺栓应加背母和开口销。新组装钩提杆座螺栓时,须加背母。钩尾框托板螺栓须装弹簧钢圈,钩尾销螺栓须为方头,并装弹簧钢圈和开口销。
6.1.5.9 钩体磨耗板剩余厚度小于3mm或钩尾框磨板剩余厚度小于2mm时更换。
6.2 缓冲器
6.2.1. 2号缓冲器
6.2.1.1 缓冲器须分解检修各环弹簧,清除油垢,裂纹时更换,组装时,环弹簧摩擦面须涂软脂油。
6.2.1.2 弹簧盒端部弯角处裂纹长度不超过80mm时焊修,超过时截换。弹簧盒内壁磨耗超过3mm时焊修或挖补。弹簧盒盖、弹簧座裂纹时焊修,底板裂纹时更换。
6.2.1.3 自由高度不足时,可更换新环弹簧或加一块厚度不超过10mm、直径不小于150mm的钢垫板。
6.2.2 3号缓冲器
6.2.2.1 缓冲器须分解检查、修理。组装时,各板弹簧之间涂油。
6.2.2.2 箱体裂纹时焊修,破损时更换。
6.2.2.3 箱体斜面磨耗超过3mm时堆焊或加工后镶焊钢板。加修后两斜面与箱体口部横中心线偏移量不超过3mm,并以样板检查,局部间隙不得超过2mm。
6.2.2.4 斜楔裂纹时更换,但背面中间的筋部裂纹未延及底面时允许焊修。斜楔弯曲超过5mm时调修。
6.2.2.5 斜楔斜面磨耗超过3mm时,须在斜面顶部以下10mm起,加工深5mm、长100mm的凹槽,镶焊45号钢板或以旧板弹簧代用,焊前须淬火,硬度为HRC40~47,两侧满焊,表面须平整。
6.2.2.6 斜楔长度小于216mm时,须在顶面堆焊或焊钢板,加工平整后,顶面与内侧面夹角为90°±3°。
6.2.2.7 板弹簧裂纹(突起部除外)或厚度不足3.5mm时更换,自由曲度不足26mm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