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各梁裂纹时,按下列要求加修:
5.1.1.1 中梁裂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补强:
a.下翼板横裂纹,上翼板横裂纹超过翼板宽的1/2(铆结构铆钉孔裂穿)时,补角形补强板;
b.腹板横裂纹,裂纹端部距上、下翼板之距离不足50mm或裂纹长度超过腹板高的1/5时,补角形补强板;
c.上翼板横裂纹未超过翼板宽的1/2,腹板横裂纹端部距上、下翼板之距离超过50mm或裂纹长度不足腹板高的1/5时,补平钢板;
5.1.1.2 侧、端、枕、横梁翼板横裂纹未超过翼板宽的1/2时焊修。横裂纹超过翼板宽的1/2,但未延及腹板时,补平钢板;延及腹板时,补角形补强板。
5.1.1.3 焊结构的枕、横梁与中、侧梁(包括牵引梁)连接处焊波开焊时,须割除原焊波重焊,并应加焊增强焊波。
5.1.1.4 中梁翼板与枕梁上、下盖板连接处(批枕梁盖板覆盖处)横裂纹未延及腹板时,焊后在两翼板间、中梁的两侧对称水平加焊厚10~12mm的三角形补强板,其直角边长不少于150mm,如图5—1(略)所示。
5.1.1.5 各梁纵裂纹时焊修,铆结构的中梁不能焊修时,补角形补强板。枕梁上旁承处的下弯角纵裂纹时,须加焊三块三角形补强筋板,如图5—2(略)所示。
5.1.1.6 上心盘座隔板裂纹时焊修,如图5—3(略)所示,上心盘座两隔板开焊或裂纹延及中梁时,腹板横裂纹不足30mm者焊修,上、下翼板横裂纹未超过翼板宽的1/2时焊修,并须有高2mm的增强焊波。
5.1.1.7 各梁上、下盖板裂纹时焊修、截换或补强,但中梁下盖板横裂纹(包括直接焊缝开焊)时须补强。燕尾形盖板根部裂纹时,焊装马蹄形补强板,如图5—4(略)所示。燕尾尾部裂纹时,补平钢板,并两侧对称补强,如图5—5(略)所示。
5.1.2 各梁及盖板腐蚀磨耗时,按下列要求加修:
5.1.2.1 中梁下翼板、腹板腐蚀超过50%时,焊结构者堆焊或补平钢板;铆结构者或下翼板腐蚀延及腹板时,均须补角形补强板。测量部位:翼板以全宽的1/2处为准,腹板以腐蚀深处为准,均测量原梁厚度的减少量。
5.1.2.2 侧、端、枕、横梁下翼板、腹板腐蚀超过50%或金属补助梁腐蚀严重时,堆焊、挖补、截换或补强,测量部位同上款。
5.1.2.3 牵引梁内侧局部磨耗超过3mm时,堆焊或挖补。牵引梁腹板内侧面的磨耗深度在同一横断面超过梁厚的50%,并且其高度超过梁高的1/2时,堆焊或挖补,挖补后在外侧加补强板,同一侧前、后从板座处均磨耗过限须补强时,应连接两从板座加通长补强板,如图5—6、图5—7、图5—8(图略)所示。
5.1.2.4 中、侧梁下翼板、腹板及中梁下盖板麻点腐蚀,麻点直径20mm及以上且深度超过原板厚度的50%或直径小于20mm但穿孔时,堆焊或补强。
5.1.2.5 中梁下盖板腐蚀超过50%时补强。其它梁盖板腐蚀严重时,挖补、补强或截换。
5.1.3 各梁补强时,须符合下列要求:
5.1.3.1 翼板补强板:厚度、宽度与翼板相同,长度须盖过裂纹每侧300mm或盖过腐蚀部位边缘两端各50mm以上。
5.1.3.2 腹板补强板(平型、角型):
a.焊结构者:厚度为原梁腹板厚度的90%以上,高度为腹板高的1/2以上,并须盖过腹板上的裂纹或腐蚀边缘50mm以上,长度为梁高的1.5倍以上;
b.铆结构者:厚度,一侧补强时须较原梁腹板厚度增加10%;两侧补强时,每侧为原梁腹板厚度的60~80%。高度与腹板高度相同,长度为梁高的2.5倍以上。
5.1.3.3 中梁上的补强板距主管孔、杠杆孔、枕、横梁腹板不足50mm时,须延伸过上述部位50mm以上,其补板高度为腹板高的80%以上,如图5—9(略)所示。
5.1.3.4 两根中梁(牵引梁除外)的相对补强板两端部均须错开150mm及以上,如图5—10(略)所示。同一中梁相邻两补强板内端距离不得小于300mm,同一侧梁相邻两补强板内端距离不得小于100mm。
5.1.3.5 侧梁在侧柱内侧局部腐蚀穿孔时,其补强板须穿过枕、横梁,宽与侧梁腹板高相同,长度应超过侧柱两翼板边缘各50mm以上,如图5—11(略)所示。侧梁横裂纹、腐蚀距枕、横梁腹板超过100mm时,允许补强板不穿过枕、横梁,可与枕、横梁相连接,如图5—12(略)所示,
5.1.3.6 角形补强板须与下翼板密贴。补强板穿过枕、横梁者,焊后应以角钢将补强板与枕、横梁相连接,并焊接牢固。
5.1.3.7 上、下盖板补强板规定如下:
a.各梁上、下盖板补强板厚度不少于原盖板厚度,宽度与原盖板相同,长度:焊结构者,裂纹每侧不少于300mm;铆结构者,裂纹每侧应跨过三个铆钉孔;腐蚀补强时,须盖过腐蚀边缘50mm以上;
b.燕尾形盖板尾部的补强板长度在裂纹每侧不少于200mm。枕梁或跨过中梁的横梁下盖板横裂纹,其位置在中梁下方或两侧各100mm以内时,须加装元宝形补强板,长度须盖过中梁两侧,每侧不少于200mm,如图5—13(略)所示。
5.1.3.8 现车原有的补强板及接口位置,虽不符合上述规定,但经鉴定状态良好者,可不处理。
5.1.4 中、侧梁补角形补强板时,须在加修部位支镐,将加修部位调修到水平线以上,在没有自重弯曲应力条件下焊后补强,裂纹末端延及腹板时,须钻Φ8~10mm止裂孔(止裂孔不焊堵)。
5.1.5 铆钉数及钉距须符合下列要求:
5.1.5.1 裂纹每侧铆钉断面面积之和不小于补强板断面面积,其裂纹每侧最少铆钉数计算公式如下:
补强板横断面面积
铆钉数≥————————
一个铆钉断面面积
5.1.5.2 钉距为2.5d~6d(d为铆钉直径)。
5.1.5.3 铆钉直径应与补强处的原有铆钉直径相同。
5.1.6 牵引梁内距为330mm以上者,须对称加装磨耗板,磨耗板剩余厚度不足2mm时更换。牵引梁内距为350mm者,须对称加装10mm磨耗板,磨耗超过3mm时,堆焊或更换。磨耗板不得超过一层,原铆装者可改为焊接(G18型罐车除外)。
从板座长度磨耗过限时焊修,但焊修后前后从板座的距离在625~630mm之间(指原型625mm者)。
5.1.7 上心盘、上旁承及其垫板状态良好时可不分解,螺栓松动时紧固。上心盘圆周裂纹总长度超过200mm或其它平面处裂纹超过80mm时,拆下焊修调平(不过限时,可在车上焊修后打磨平整)。上心盘圆周裂纹焊波总长超过周长的1/2时,焊后须加工,圆弧半径不得小于15mm。筋部裂纹时焊修。
5.1.8 冲击座裂纹时焊修,铸钢冲击座弯曲超过20mm时调修。活动式钩体托梁冲击座插托梁的方孔下角裂纹时,焊后补强或更换。
5.1.9 从板座裂纹时焊修,横裂纹超过该处高的1/2时,须拆下焊修。B型(一体)后从板座侧面裂纹延及平面时,焊后在裂纹处下平面补强。补强板厚度为10mm、长250mm、宽80mm,如图5—14(略)所示。中间部分裂纹时焊修。
5.2 车体
5.2.1 车体检修综合要求:
5.2.1.1 上端、侧梁、柱、斜撑、侧、端、顶板、遮光板、门、窗等钢质配件弯曲时调修,丢失时补添,裂纹时焊修。
5.2.1.2 扶手、扶手座及圆钢制的制动缸杠杆托裂纹时更换,脚蹬裂纹时补强、截换或更换。1、4位脚蹬须有护铁(冰冷车除外),脚蹬下平面距轨面距离不小于400mm。上述部件弯曲调修。
5.2.1.3 各型棚车、冰冷车及载重50t及以上的木地板货车(装单K2阀除外)均须装平板式防火板(P13、P60型车为盆式),其厚度为2~3mm,长度在850mm以上,宽度在400mm以上,防火板纵向中心线与中梁纵向中心线间距为720mm~800mm,与地板应有35mm以上空隙(原结构不足35mm者除外),与枕梁上盖板接量不小于20mm,防火板以螺栓组装或分段焊接牢固,段焊长度为30~50mm。
原有防火板不符合上述规定者,补接或调修,剩余厚度不足1mm时更换。
5.2.1.4 棚车、冰冷车车门口处木地板边缘护铁或压铁须完整,不良时修理或更换(原结构无护铁者除外)。
5.2.1.5 车顶走板须安装牢固,木走板更换时,可按规定改为拉网板,拉网板厚度须在4mm及以上。
5.2.1.6 车体钢结构、各部钢板裂纹、腐蚀严重、破损时焊修、挖补或补强;铆结构者允许焊补,补板应盖过腐蚀处边缘20mm以上,其厚度不小于原板厚度。
5.2.1.7 各配件齐全良好,门、窗开闭灵活,门与柱、板间隙或搭接量须符合规定。
5.2.1.8 各部螺栓拧紧后螺纹露出长度不少于一扣,不多于一个螺母的厚度。
5.2.1.9 装用2TN型转向架货车的上旁承锰钢磨耗超过3mm时更换,上旁承表面须平整光滑,残渣须磨除。
5.2.1.10 棚、冰冷、粮食、水泥(K15型)、毒品车、守车以及专用车的工作室,车体门、窗部应做透光检查。车顶修补处,须进行漏雨试验(冰冻期间可做渗漏试验)。
5.2.2 棚、守车
5.2.2.1 侧、端、角柱裂纹或腐蚀超过50%,车顶椽子裂纹、腐蚀严重时,焊补或截换。
5.2.2.2 纤维板及木板破损、折断时挖补或更换。积成竹胶地板破损时更换。
5.2.2.3 车门须有前后雨挡,雨挡及雨檐须盖过门边10mm以上。车门与上部槽钢搭载量不足10mm时修理。P60型车门门檐挡铁、门挡铁丢失时加装。
5.2.2.4 棚车灯钩、栏马杆座、烟筒盖及链,须装备齐全、牢固。P63型棚车侧、端墙螺栓松动时须紧固;垫圈、橡胶垫丢失时须补添。
5.2.2.5 车门滑轮架及轴及折损、裂纹或滑轮与架抵触时更换,滑轮轴须给油。车门、手把、门锁座、门锁销、门锁环及窗锁须齐全、作用良好。棚车车门手把下弯角须距侧梁上平面200mm以上。
5.2.2.6 各木板压条、窗口护铁、P50型棚车窗栏丢失、损坏时,补添或修理。车内周围各结合处原有三角木丢失不全者补添。
5.2.2.7 守车内顶、侧、端墙板拆开加修或外墙板挖补时,应检查防寒材料状态,不良时须更换并填充良好。
5.2.2.8 守车、棚车取暖装置检修要求如下:
a.烟筒座状态不良者须分解检修;
b.守车烟筒直径小于100mm时更换,裂纹、穿孔时焊修,腐蚀严重时更换。烟筒上部弯角处与内顶板距离不小于200mm,烟筒插入车顶烟筒的长度不小于100mm,如图5—15(略)所示。五通的下出烟口距棚顶不得小于300mm,不足时调整;
c.守车火炉、烟筒应齐全良好,并有防护栏和炉盘,烟筒、火炉及卡子须安装牢固,下卡子及炉盖链须与栏杆焊固。
5.2.2.9 守车门窗应开闭灵活,须有防寒条或胶垫。门、窗锁、侧灯挂应齐全良好,安装牢固。
5.2.2.10 守车内的固定备品应齐全良好。损坏丢失时修理或添补。在守车1位内侧墙适当高度涂打交接固定备品表,如表5—1(略)所示。
5.2.3 敞、平车
5.2.3.1 侧柱连接铁弯曲超过20mm时调修,腐蚀严重时补强、截换或更换。
5.2.3.2 敞车上部端、侧梁腐蚀超过50%时补强或截换,弯曲或铁端板外涨超过50mm时调修。
5.2.3.3 侧、端、角柱外涨或内倾过限时调修。纵裂纹长度不超过50mm或横裂纹不超过钉、栓孔时焊修,超过或腐蚀超过50%时,须补强、挖补或截换。
5.2.3.4 侧柱根部补强时,用厚6mm的角形补强板。补板上边缘的高度须超过侧梁上平面200mm以上,两侧补强时,高度须错开50mm及以上。
5.2.3.5 内背柱根部开焊或侧柱与内背柱结合焊缝开焊时,割除原焊波重焊,并须有增强焊波。腐蚀严重时,补强、截换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