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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向塞班岛陈氏企业派遣制衣劳务管理的通知

  与会同志希望合作司能搜集美国和塞班岛的劳务、移民和税收方面的法律,翻译汇编成书,由各公司购买。希望陈司长赴塞班岛期间,能与塞班当局进行接触,沟通官方联系渠道,加深他们对我公司的了解,促进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与会同志感谢江苏国际公司的会务安排和热情接待。

                               中国泉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上海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宁波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广东省对外劳动服务公司
                               中国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附件二:

劳务合同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按××国法律注册的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按××国法律注册的公司)
  鉴于甲方在塞班岛拥有制衣工厂,乙方是中国经贸部批准的可以在塞班岛经营对外劳务业务并在中国国家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公司,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马里亚纳的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聘用乙方制衣劳务人员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人数、工种、服务期
  应甲方聘请,乙方同意派遣____名(衬衫、T恤、裤子等)制衣劳务人员赴甲方在塞班岛的工厂(公司)工作,服务期限为贰年,自劳务人员离开中国国境之日计算。若遇轮换劳务人员办证时,甲方酌情可延长或缩短劳务人员的服务期一至三个月,而服务期须得到北马里亚纳联邦政府的批准。乙方劳务人员的工种、人数分配见合同附件一。该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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