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照评估内容和要求进行评估,写出评估报告。
六、由各级项目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对评估报告进行集体评审。分行审批权限以上项目由总行组织评估或委托分行评估,最后报总行审批。
第四章 评估内容
一、项目承办单位的基础条件
1.承办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性质、规模、历史和现状。
2.企业组织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状况,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水平。
3.企业现有生产能力和产供销近况。
4.企业财务体制隶属关系和企业财务经营情况。
5.总负债分析。包括远期债务、近期债务。
6.偿债能力分析。包括项目自身效益和企业综合偿债能力。
7.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及其完好率、利用率。
8.企业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和重要性。
9.当前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市场预测
1.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容量。可通过市场调查和预测、结合国内外市场供需情况及产品的竞争能力进行分析比较。市场预测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有关操作程序在评估手册中明确。
2.市场占有的方式。拟采用何种方式进入市场和占有市场。
3.与国内现有同行业企业生产能力与产品竞争能力的估计。
4.产品外销,要进行国外需求情况的预测和进入国际市场前景的分析。
三、经济规模和产品方案分析。有条件的分行应进行经济规模分析,可运用如下方法进行分析:
1.区域分析法。通过产量、成本、利润三者之间关系的分析,确定最佳的经济区域(或最佳产量点)。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计算产量的最低盈亏平衡点和最高盈亏平衡点来确定项目可选择的合理经济规模区域。
2.线性规划分析法。线性规划是在满足用线性不等式表示的约束条件,使线性目标函数最优(最大或最小)的一种数学方法。利用线性规划分析经济规模,首先要根据生产产品的状况和各项资源条件建立数学模型,然后进行计算。
3.行业调查法或经验借鉴法。
4.在确定最佳经济规模的基础上进行产品方案分析。
四、建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