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公布首批房地产估价师名单的通知
(建房[1993]338号)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人事(职改)部门:
为了加强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起规范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房地产估价制度,根据建设部、人事部[1993]27号文的精神,由两部共同组成了“房地产估价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自1993年 1月开始了首批房地产估价师专业资格的评审认定工作。经各地推荐,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认定工作专家组评审认定, 确认郎振亮等130名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具备房地产估价师专业资格;另有薛洪江等10人作为房地产估价师认定工作专家组成员,由人事部、建设部直接认定(名单附后),现一并予以公布、发证、登记注册。
希望被确认的房地产估价师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房地产估价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估价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不断提高房地产估价师队伍的素质,以适应我国房地产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附件: 首批房地产估价师专业资格人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