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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对当前诈骗案件的分析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的通知

  三、要加强纪律性,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1933]7号文件《关于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经济工作和措施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上下一致。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业务范围决定事情和开展工作,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能一两个人说了算。要勤请示勤汇报,不准越权办事。对地方不正确的行政干预,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行报告。各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未经授权,擅自作主经办境外引资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要严肃对待,有关责任人员,不管是谁,都要追究责任,执行纪律,决不能姑息迁就,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四、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一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凡是要开办国际业务和新业务的单位,首先要进行国际金融业务和新业务知识的培训,未达到开业条件的坚决不能开业,未经培训的业务人员坚决不能上岗。二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鉴于近两年来特大诈骗案件都是发生在中支行,都有中支行主要领导参与的深刻教训,加强对县支行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已十分必要,因此,必须把这级的培训工作切实抓好。三是要运用已经揭露出来的曲型诈骗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防诈骗、防盗窃的警戒性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四是要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树立防诈骗、防盗窃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思想,正确处理好保障资金安全与开拓发展业务,支持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做好防诈骗工作。
  五、要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级行一定要认真执行总行先后下发的《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国外商业贷款管理和外汇担保管理的通知》。加强对业务,特别是涉外业务的监督与管理。要对前段的业务活动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对已开出的有问题的担保函、承诺书,要立即采取措施追回。总行是代表农业银行引进外资的惟一窗口,其他各级行未经总行授权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引进或参与引进外资。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强迫银行开承诺书,接受存款证明,要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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