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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业务经营效益评价指标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2. 资金营运指标,其中:各项贷款计划平均利用率,资金运用率。
  3. 资产质量指标,其中:各项贷款收息率、拆借资金(指向农总行的拆借)到期收回率、银行“两呆”贷款占用率,国际业务部“两呆”贷款占用率、信托公司“两呆”贷款占用率。
  4. 经营效益指标,其中:资金成本率、资金利润率。
  (二)评价考核的对象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为评价、考核对象。
  三、评价考核计分标准及计分方法
  (一)八项指标满分总计为1000分,每项指标满分数额规定如下:
  1. 存款增长指标  250分
    其中:银行各项存款增长率  150分
    国际业务部名项存款增长率  50分
    信托公司各项存款增长率   50分
  2. 资金营运指标  150分
    其中:各项贷款计划平均利用率  50分
    资金动用率   100分
  3. 资产质量指标  350分
    其中:各项贷款收息率    120分
    拆借资金(指向农总行拆借)到期收回率 50分
    “两呆”贷款占用率    180分
    其中:银行“两呆”贷款占用率 100分
    国际业务部“两呆”贷款占用率 40分
    信托公司“两呆”贷款占用率  40分
  4. 经营效益指标  250分
    其中:资金成本率 130分
       资金利润率 120分
  (二)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各行上述指标的执行结果。在每项指标中,执行结果最优的分行得满分,其余的行以其指标的执行结果与该指标最优的执行结果之比,乘以该指标满分数额后的积,为其得分。
  (三)资金成本率和“两呆”贷款占用率的执行结果采用倒计算方法计算执行结果,具体为:
   资金成为本率执行结果=10%-资金成本率
   “两呆”贷款占用率执行结果=50%-“两呆”贷款占用率。
  四、评价与奖励
  (一)经营成果的评价。各分行的经营成果通过综合评价和专项评价两个方面体现。
  1.综合评价,即将指标体系内的每一项指标得分加和,按总得分的高低排出次序。
  2.单项评价,即取反映资金来源、运用、资产质量、效益四个方面的四个单项指标,按每一项指标的得分分别排出次序。四个单项指标为各项存款增长率、资金运用率、贷款收息率、“两呆”贷款占用率。
  (二)奖励。总行决定对业务经营效益好的分行实行奖励。奖励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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