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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关委托贷款问题的复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关委托贷款问题的复函
(银条法[1993]37号)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来函收悉。现对你公司提出的有关委托贷款业务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对信托投资机构委托存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的有关规定,委托贷款是一种由信托投资公司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委托贷款对象、利率、期限、用途、金额所发放的贷款,其性质和适用法律、法规,与金融机构自主发放贷款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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