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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产负债共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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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科目 │ 旧科目 │ │
├───┬────────────┼───┬────────────┤ 备 注 │
│代号 │ 名 称 │代号 │ 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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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联行往帐 │201 │ 联行往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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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联行来帐 │202 │ 联行来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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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上年联行往帐 │411 │ 上年联行往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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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上年联行来帐 │412 │ 上年联行来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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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分行辖内往来 │555 │ 省辖往来 │ │
│ │ │416 │ 省辖往来汇出汇款 │ │
│ │ │419 │ 省辖往来结算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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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支行辖内往来 │556 │ 县辖往来 │ │
│ │ │417 │ 县辖往来汇出汇款 │ │
│ │ │420 │ 县辖往来结算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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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有者权益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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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科 目 │ 旧 科 目 │ │
├───┬────────────┼───┬────────────┤ 备 注 │
│代号 │ 名 称 │代号 │ 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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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实收资本 │581 │ 总行农业信贷基金 │固定资产 │
│ │ │582 │ 分行农业信贷基金 │基金部分 │
│ │ │583 │ 支行农业信贷基金 │ │
│ │ │584 │ 营业所农业信贷基金 │ │
│ │ │586 │ 地方农业信贷基金 │ │
│ │ │590 │ 固定资产基金 │ │
│ │ │589 │ 专用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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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资本公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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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盈余公积 │589 │ 专用基金 │业务发展基金及│
│ │ │ │ │其他基金收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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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公益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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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本年利润 │686 │ 损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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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利润分配 │592 │ 暂收款项 │上年利润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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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新旧会计科目结转对照表
说明
一、新旧会计科目结转对照表属试行稿,在模拟结转中,各行要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总行,正式稿随决算文件一并下发各行。
二、各行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按新旧会计科目结转对照表,将旧科目总分账“收方”余额结转到新科目相应总分账的“贷方”,将旧科目总分账“付方”余额结转到新科目相应总分账的“借方”。
三、新旧科目结转具体说明
(一)贷款科目的结转
1.原各项贷款科目中一年期以内的贷款转入相应新会计科目的短期贷款科目,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贷款转入新会计科目的长期贷款科目,到期未收回的贷款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其中逾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贷款转入“催收贷款”科目。
2.原科目第三、四、五大类中的其他贷款按大类的归属转入相应的新贷款科目中,而不应转入“其他短期贷款”科目或“其他长期贷款”科目。
(二)“暂收款项”科目的结转
原“592暂收款项”科目中“待处理出纳长款、待查错账”二个明细账户转入新科目“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账户;“待缴税款”明细账户转入“应付税金”科目;“上年利润结转”明细账户转入“利润分配”科目中的“本年利润”明细账户;其他各项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三)“暂付款项”科目的结转
原“593暂付款项”科目中,“业务周转金”明细账户转入“拨付备付金”科目;“待处理出纳短款、待查错账、待处理结算损失、待处理其他损失”四个明细账户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账户或“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明细账户;其余各项结转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中。
(四)联行类科目的结转
为适应联行管理体制及会计核算的要求,新会计科目暂时保留了联行共同类性质的科目,原联行类科目直接转入新科目。
(五)共同类科目的结转
除联行共同类性质科目外其余共同类性质的科目如“同业往来”、“系统内往来”、“人民银行往来”等,都应按资金性质分别转入资产类或负债类相应科目,如系统内往来“付方”余额转入“存放系统内款项”,“收方”余额转入“系统内存放款项”;但“571单位金穗卡”、“572个人金穗卡”两科目总分账如发生“付方”余额应结转到“活期存款”或“活期储蓄存款”科目总分账的“借方”。
(六)“投资”和“购入有价证券”科目的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