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1993年11月26日)
现将《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印发给你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按此“范围”指导高中毕业生复习。
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
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化学、历史、地理、英语、俄语、日语科范围是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修订本。其它科目考试范围如下:
政治科:《全日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稿),高一年级教学内容(经济),约占40%;高三年级教学内容(政治),约占50%;时事(1993年5月——1994年4月期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约占10%。
根据《全日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稿),《
宪法》有关内容的教学已分别安排在初三、高一、高三年级进行。因此,1994年高考政治科不再将《
宪法》作为单列的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