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关于改变
闭路电视监控补贴资金使用方法的通知
(工银办[199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会计处、保卫处:
为改善守库人员工作环境,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安全系数,缓解双人坐岗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总行工银发[1991]12号文印发的《中国工商银行保卫工作“八五”计划》确定在资金集中的城市行每年增加200套闭路电视监控设备。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总行要求各分行每年要对安全防范经费做出安排,并在财务收支计划单独列支。同时总行每年也从利润留成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对搞电视监控设施的分行给予补贴。这一措施对推动安全防范走人机结合的路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如有些行由于技术力量所限,在产品选型、设计、安装及至使用中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个别行还出现了挪用情况。
为切实保证专款专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好的效益,并从长远考虑,适应财务制度改革,逐步摸索一条解决我行现代化防范设施经费来源的新路子,总行决定从今年起发迹闭路电视监控补贴资金使用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行不再下拨补助资金,由分行全额租赁。总行将按5万元一套(需扩大监控范围和设备规模的,自行解决资金)在杭州银江电子有限公司统一订购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租赁给各行。总行委托杭州银江电子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
二、租赁采取自愿原则,租金最迟在三年内付清。
三、租金付清后,总行将返回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以建立总行、分行两级滚动使用的保卫监控发展专项基金。任何地方都不得擅自挪做它用。否则将予以收回。
四、各行可租赁成套设备(即由杭州银江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安装)有技术力量的行亦可租赁器材自行安装(每套器材价值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部分自行解决资金来源)。
五、各行租赁套数由保卫处填写《租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申报表》,于8月15日前报总行保卫处。
六、总行根据各行申报,统一核定后批复各行租赁计划。各行接到总行批复后,即可直接与杭州银江电子有限公司联系办理租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