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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林业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农林院校教学改革的意见

  (7)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系指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的设置门数及教学时间。应明确规定总学时数。规定必修课的教学时数,并分别列出各必修课的名称和学时分配。规定选修课教学时数,分别列出限定性选修课、任选课的名称和学时分配。
  (8)实践性教学和教学时间:系指主要的实践教学活动及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安排。应明确规定本专业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科研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并分别阐明各环节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
  (9)成绩考核:系指本专业成绩考核的方式和要求。要对必修课、限定性选修课、平时的实验实习、独立的实验课、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考核等,分别提出考核的方式和要求。

  附:

普通高等学校农林专科专业

制订教学计划的若干意见(学年制适用)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计划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落实专业基本规格要求,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总体设计。有关高等学校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农林专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和本意见,统一制订本校各农林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
  (一)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制订教学计划要贯彻加强实践、注重应用的精神,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切实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
  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处理好政治、学业与健康的关系,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重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和美学教育,并安排一定的劳动教育、社会实践,重视第二课堂教育及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相互协调的发展。
  (2)面向实际,面向经济建设
  确定基本培养规格、业务方向和教育内容,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又要注视世界科技的新发展;既要相对稳定,又要顺应变化,提倡培养模式多样化,重视人才的适应性和通用性,以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科技和文化体制改革对人才的需要。
  (3)理论联系实际
  要贯彻知识和能力并重的教学思想,在保证理论教学质量的同时,强化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特别要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促进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同生产劳动的结合。
  (4)整体优化
  要统筹安排协调好德智体、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与学等几方面的关系,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主次地位,强干削枝,并注意纵向、横向配合,努力做到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体优化,力求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最佳质量效果。
  (5)突出专科特色
  制订教学计划,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到教学过程的组织安排,都要切实把握、充分体现农林专科教育“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强调针对性、注重灵活性”的特点。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的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扩大实践活动领域。
  (6)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培养目标、基本规格是国家对不同层次、不同科类大学生提出的基本质量要求,应相对统一,各校不得擅自降低。但在保证实现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专业服务方向、课程结构、教学环节、具体时间安排等,可以因地、因校、因学科、因培养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利于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二)制订教学计划的若干具体规定
  (1)修业年限:二年或三年。
  (2)全学程时间:二年制全学程不少于100周,三年制全学程不少于150周,其教学进程、学期及假期,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课内总学时:二年制课内总学时控制在1500学时左右,三年制控制在2000学时左右。
  (4)理论教学周数(包括讲授、实验、习题、讨论等课):二年制一般不少于55周,三年制一般不少于80周。
  讲课与实验学时之比,一般实验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25%。实验在30学时以上的,应独立设课,单独考核。
  (5)实践性教学周数(含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劳动、社会实践等):二年制一般不少于18周,三年制一般不少于26周。
  (6)各类课程学时占课内总学时的控制数:公共课主要指政治理论教育、法律基础、外语、计算机和体育等,其学时一般应占课内总学时15%~20%;为体现专科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的特点,其专业课学时应占课内总学时的30%左右;选修课视各校情况可控制在课内总学时的5%~1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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