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对《关于下发<外汇贷款综合考评
指标设置方案>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中银信[199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
现对总行中银信[1993]77号文《
关于下发<外汇贷款综合考评指标设置方案>的通知》作如下补充:
“通知”第五、工作总结报告制度考核(15分)、外汇信贷工作总结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内容:
1.执行外汇贷款计划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2.在支持出口创汇和调整外汇贷款结构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3.在加强贷款的审批、管理和催收贷款方面采取的新措施及效果;
4.围绕当年外汇贷款中心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5.外汇贷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行采取了哪些对策?成交如何?需向总行反映解决哪些问题?
6.在开拓业务方面有哪些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