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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科、股长)指导性岗位规范(试行)

县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科、股长)指导性岗位规范(试行)
(1993年5月28日 教成[1993]9号)

基本职责



  1.在县教委主任(教育局长)领导下,主持管理本县成人教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县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拟定本县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规划任务的完成及各项政策的落实。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教改实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本地区成人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4.组织教学研究、编写乡土教材和指导教学工作。
  5.对本县成人教育专职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和培训,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业务上的提高和福利待遇的落实。
  6.合理使用县成人教育经费,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要求
  1.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成人教育事业,具有为提高劳动者素质而不懈努力的精神。
  3.遵纪守法,廉洁清政,忠于职守。
  4.不怕困难,勇于改革,联系群众,实事求是。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1)熟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成人教育的基本法规。
  (2)了解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业务知识
  (1)了解本地区成人教育发展概况、农村成人教育状况及发展趋势。
  (2)具有成人教育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3)了解教育经济学、管理心理学的一般知识。
  4.相关知识
  (1)了解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及人才需求情况。
  (2)了解生产技术的有关常识。
  (3)少数民族地区的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科、股长),应了解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一般知识,懂得本地区通用的民族语言。
  三、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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