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1994年交通邮电协调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1994年交通邮电协调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运[1994]3号 1994年1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
  为了继续做好交通邮电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1994年交通邮电协调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综合协调职能,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
  1.全力打好春节旅客运输第一仗。预计1994年春节期间旅客运量比上年有较大增长,铁路、公路增幅更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经贸委(交委)要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准备,全力以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2.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运输协调制度。根据客货运输流量流向和运力情况,合理组织铁、公、水、空运输,充分发挥综合运输效益。
  3.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运输原则。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基础建设、骨干企业、重点物资等需要,为经济正常运行提供运输保证。
  4.全面完成交通邮电生产任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精心协调,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运输比例或提出指标调整建议,以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狠抓挖潜扩能提效,努力缓解运输紧张状况
  1.国家经贸委关于《“八五”后三年我国交通运输挖潜扩能提效的若干措施》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1994年要加快落实进度,请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2.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开展本地区的挖潜扩能提效工作,增加对交通邮电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抓紧抓好“短平快”项目,努力缓解“八五”后期运输能力日趋紧张的矛盾。
  3.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企业自备车运用管理、加强卸车卸船、开展专用线共用等工作。加速车船周转,疏通车站港口,挖掘运输潜力。铁路专用线共用必须坚持“能力有余、自愿互利”的原则,经济合理补偿,收费合法有据,管理逐步规范。
  三、统筹平衡内外贸运输,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1.逐步理顺内外贸运输之间的关系。按照生产与流通、内贸与外贸相结合的客观要求,减少工作交叉重复,提高办事效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