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财务会计部关于11月1日银行
汇票实行机器编押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银会字[199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会计处:
联行专用计算器银行汇票功能扩充工程已经完成,全面更新软件工作已经铺开。总行举办的三期省一级技术骨干培训班已于本月10日全部结束。为圆满地完成预定侨务,现将11月1日银行汇票实行机器编压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11月1日起银行汇票一律使用机器编押。凡在11月1日前,提前使用机器编汇票押和在11月1日后仍用手工加编汇密押的,均应视同密押有误,同时按总行规定机器编押格式查询、查复。加强自核,保证编押、查询、查复准确。
亦、津、沪、湘、黔五省市分行11月1日起,汇票编押按全国统一规定办理。
二、银行汇票使用机器编押后,取消现行跟踪票根的作法。
三、为规范各行处对指定兑付地的银行汇票加编密押,11月1日起一律按总行编制的《中国工商银行汇票专用手册》编押使用说明规定填列。凡指明兑付地的不要在银行汇票上填写兑付行名及行号。
四、银行汇票使用机器编押后,银行承兑汇票也使用机器编押。总行已在工银发(93)76号文中第六条明确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签发行在汇票第1.2联上加编密押(第1联留底),填写在‘承兑协议编号’栏的上方空白格内,按银行汇票编押办法编押”。
五、银行汇票实行机器编押后俟兑付期过后(含银行承兑汇票),于1994年6月1日将工商银行全国联行原手工编押办法及密码表,请各省市分行及时组织清理上报,集中封存保管好。
六、电、邮划款项7月1日实行机器编押以来,已发生江西省德兴市支行水绿桥分理处密押器被盗,使用说明书和甲、乙参数及备用参数表混放在一起亦被盗,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分行铁西区办建设路分理处丢失甲参数等严重事件,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进一步加强贯彻制度的教育和检查,消除隐患,杜绝类似隐患事故的再次发生。
上述各点请速转辖属各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