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制定民族药部颁标准的通知
(卫药发[1993]第64号)
有关省、自治区卫生厅:
民族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民族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以便进一步提高传统药物的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振兴和发展民族医药。我部决定制定民族药部颁标准,具体工作由卫生部药典会负责安排。请你厅在制定民族药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有关提高工作,以便为制定部颁标准作好准备。
民族药标准的制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请你厅主动向省、自治区政府汇报,以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使国家民族药标准的制定工作做得更快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