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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复函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仪征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复函


中国纺织总会:
  你会《关于报送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折股方案的请示>的函》(纺财(1994)7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关于报送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股改总体方案的函>批复》和国资企函发(1993)136号文,同意将原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的生产性和直接为生产配套、辅助生产性的涤纶一厂、涤纶二厂等十六个单位改组设立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将其余间接为生产服务、社会服务性的安检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等十三个单位留归改组后的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以下简称“仪化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募股前的股份设置为法人股,由仪化公司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并行使股权,其中仪化公司持有70%的股权;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30%的股权。仪化公司成为中国纺织总会的直属独资公司,其产权由国家委托中国纺织总会拥有。
  二、仪化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经我局以国资评(1994)43号文确认,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整体进行股份制改组的资产总额为699078.40万元,负债为336478.30万元,则净资产为362600.10万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73718.20万元,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批(1994)2号文批复,以26400万元作价投入股份公司。
  上述资产总额评估确认值实际按651760.20万元进行了调整,相应的净资产额调整值为315281.90万元。
  经你会审核同意的折股方案是将净资产的76.12%折为股本,为24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75281.90万元列入资本公积金。
  三、按照计划,股份公司将在境内发行60000万A股,在境外发行100000万H股,使股本总额增至400000万元,股本结构为:
  法人股60%(240000万元),其中仪化公司持有42%(168000万元)的股权,中信公司持有18%(72000万元)的股权;境内A股15%(60000万元);境外H股25%(100000万元)。
  四、根据承销机构预测,境内A股发行价市盈率可达25,境外H股发行价市盈率可达15。按照公司1993年税后利润54000万元测算,预计A股、H股的溢价倍率分别不低于3.38和2.03,综合溢价倍率不低于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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