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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上市企业进行年终总结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上市企业进行年终总结的通知
(1993年12月28日 证监国字[1993]137号)


青啤、上海石化、广船、北人、马钢、昆机、仪征化纤、东方电机、渤海化工、中国雪柜、骏威、荣山、四通:
  通过国际股票市场利用外资,促进国营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国内证券市场发展,是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的一项重大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六家国有大型企业在香港成功发行了 H股,在海内外证券市场引起了强烈反响,剩下的五家企业也将会在香港陆续发行H股和上市。根据证券市场监管的要求,为了确保境外上市企业真正按照国际规范运作,并有利于抓住机遇,进一步扩大境外上市试点工作,有必要对境外上市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应将下述问题做好汇报总结准备:外汇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股份制改造运作情况、生产情况、经济效益、发展计划,以及在股票发行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各有关中介机构(承销商、评估机构。会计师、律师)工作情况的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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