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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建立和修订建设银行本、外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建立和修订建设银行本、
外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1994年6月7日)


  建设银行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包括人民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和外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两部分。它是全面反映建设银行储蓄业务活动情况及成果的综合性资料,是检查指导储蓄工作,发挥统计功能的重要依据。
  建设银行人民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自1990年建立以来,为各级行及时了解掌握储蓄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内部管理,指导基层实际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储蓄业务的迅速发展,现行的储蓄业务统计报表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去年成都全国建设银行筹资储蓄工作会议关于树立横向对比意识和今年初全国建设银行分行行长会议关于外币储蓄交由筹资部门归口管理的精神,为了加强外币储蓄业务管理,及时掌握外币储蓄情况,研究指导工作,总行决定建立外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下发外币储蓄业务统计报表。并对现行人民币储蓄业务统计报表进行了修改,增设了“各家银行储蓄存款横比情况统计表”。
  修订后的报表把原建专统11表12表(季报)改为建专统筹6表、1表(季报)。原建专统13表(年报)改为建专统筹11表(年报)。增报建专统筹7表、8表、9表、10表。建专统筹7表是各家银行储蓄存款横比情况统计表(季报),建专统筹8表是外币储蓄存款结构情况表(季报),建专统筹9表是外币储蓄机构人员统计表(季报),建专统筹10表是各家银行外币储蓄存款横比情况统计表(半年报)。
  新建立的外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和修订后的人民币储蓄业务统计报告制度自1994年1季度起执行。各种报表的报送时间均为报告期后18日前上报,并附文字分析报告一份,随报表一并报送总行筹资储蓄部,同时抄送本行统计部门。总行将定期对各行报送统计报表的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

报表编报说明

  一、建专统筹1表说明
  储蓄机构情况表,是反映储蓄网点的各种分布情况表。
  (一)数据来源:储蓄网点。
  (二)编报说明:
  1.平衡关系:2=3+4
  1=2+5=6+7+8+9+10+11=12+13+14
  2.机构总数按机构性质分为自办所和联代办所。自办所指储蓄所和专柜。联办代办合并为联代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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