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

  5、“无形资产”科目
  新老会计制度中对“无形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企业可以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6.“长期投资”和“有价证券”科目
  新老制度中对长期投资均设置了“长期投资”科目,但新制度和老制度的“长期投资”科目核算内容不同。原制度“长期投资”科目主要核算除有价证券以外的其他各种企业投资,而长期债券投资记入“有价证券”科目,新制度将企业的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长短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分别设置科目进行核算,同时取消“有价证券”科目。
  企业在调帐时,应对“有价证券”和“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有价证券”科目中,属于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应转入“长期投资”科目,其余部分转入“短期投资”科目;“长期投资”科目中,属于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应转入“短期投资”科目。
  在结转债券投资时,债券的应计利息,在转帐前应事先预提计入有关专用基金等科目,预提后再予结转。预提时,应按照债券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以及已持有时间计算出债券投资应计的利息,借记“有价证券”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有关明细科目)等科目;转帐时,将长期债券投资本息,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有价证券”科目;将短期债券投资本息,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有价证券”科目。属于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结转时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原“长期投资”科目中属于在一年内不准备变现的投资,仍然保留在“长期投资”科目中。
  新制度规定,长期投资中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长期投资帐户所反映的企业投资额,要随着其所占有的接受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而变动,即接受投资企业净资产增加(或减少),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同时长期投资帐户也同样增加(或减少)。在进行上述调帐前,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企业,还应将长期投资帐户按权益法的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增加的数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调整减少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7.“资金调拨”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资金调拨”科目,在调帐时,应将“资金调拨”的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应作为“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
  8.“材料采购”科目
  新老制度都设置了“材料采购”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企业可以按照“材料采购”科目的余额结转或沿用旧帐。
  9.“燃料”科目
  新老制度在燃料的核算方面,都设置了“燃料”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企业可以按照“燃料”科目的余额结转或沿用旧帐。
  10.“材料”科目
  新老制度在材料的核算方面,都设置了“材料”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企业可以按照“材料”科目的余额结转或沿用旧帐。
  11.“低值易耗品”科目
  新制度规定,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数额较大的可以通过“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在调帐时,企业将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按已摊销的价值,借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低值易耗品仍然采用五五摊销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摊销价值的企业,可不作上述调整。
  在库低值易耗品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12.“轮胎”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轮胎”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改变,在调帐时,企业只需要将“轮胎”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