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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24日 (84)财税字第318号 《财政部关于高价原油加
工成品油征收产品税问题
的通知》
1985年5月17日 (85)财税字第125号 《财政部关于对石化总公
司超产成品油高平差价收
入免征产品税问题的通知
》
1985年7月27日 (85)财税字第225号 《财政部关于石化总公司
所属企业征税问题的补充
通知》中第一条第(一)
、(二)、(四)款,第
三条
1987年9月19日 (87)财税产字第14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重
申用高价原油加工的产品
应按规定征税的通知》
1987年10月7日 (87)财税字第161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华
北石油管理局加工成品油
征税问题的通知》
1988年5月25日 (88)财税产字第09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重
申用平价原油生产的超产
成品油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
1984年9月30日 (84)财税字第21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
发产品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规定》中第四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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