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科目编号的编排规律和运用方法如下:
一、会计科目编号分位数字。千位数为0,表示社会保险机构;百位数有1、2、3、三个数码,用来区分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会计科目三大类;十位数与个位数编号,表示会计科目名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的编号从“00”至“49”,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费会计科目的编号从“50”至“99”。
二、在运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可以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也可以只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俣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写会计科目名称。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机构全国统一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规定如下表:
一、社会保险基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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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资金来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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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1 其他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0102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0103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0104 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 0105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 0106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 0110 基金利息收入 │
│ 0111 财政补贴 │
│ 0112 基金其他收入 │
│ 0113 异地转移收入 │
│ 0119 积累金收入 │
│ 0120 上级补助收入 │
│ 0121 下级上解收入 │
│ 0130 基金结存 │
│ 0140 周转金 │
│ 0141 基金暂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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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资金运用类 │
├────────────────────────────────────┤
│ 020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0202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0203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0204 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 0205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 0206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 0210 提取管理费 │
│ │
│ 0212 基金其他支出 │
│ 0213 异地转移支出 │
│ 0219 划转积累金 │
│ 0220 补助下级支出 │
│ 0221 上解上级支出 │
│ │
│ │
│ 0241 基金暂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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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资金结存类 │
├────────────────────────────────────┤
│ 0301 库存现金 │
│ 0302 银行存款 │
│ 0303 基金财政专户存款 │
│ 0304 库存有价证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