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使用统一的股票简称的公告
上市公告书是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 《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 露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而进行信息披露的重要 法律文书, 但目前一些机构和个人在证券市场信息传播 过程中所使用的股票简称与上市公告书中的名称不相一 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许多不便。为此, 我会要求, 各指定报刊及各新闻媒体在刊(播)有关证券类文章、 公布证券市场行情等信息涉及上市股票简称时, 必须与该 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公开的简称相一致。如果发生错误刊( 播)股票简称的情况,该媒体必须于次日在同一版位(栏目)做出重要更正,并保证今后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