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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关于加强牡丹灵通卡业务管理的补充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关于加强牡丹灵
通卡业务管理的补充通知
(1997年5月7日 工银办(1997)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今年1月,总行印发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管理暂行办法》,并对牡丹灵通卡的发行、换卡、推广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牡丹灵通卡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风险,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个人申领牡丹灵通卡的管理。申领人未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的,需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或在发卡机构开立专用活期存款账户,并设定密码后方可办卡。申领人已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但未设定密码的,需结清旧户、开新户,并设定密码后方可办卡。已在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并设定密码的,无需另开新户,但要验证存折及个人密码后方可办卡,验证密码的方法由各行制定。
  新开户办卡时,经办人员须在申请表中“基本账户账号”栏内注明“新开户”字样,并加盖经办人员名章。对已开户的,经办人员验证存折及密码无误后,须在申请表中“基本账户账号”栏内注明“已验密”字样,并加盖经办人员名章。
  储蓄部门应按一个储蓄账户只领一卡的原则发行牡丹灵通卡。发卡后,应在账户中做相应记载,存折上要加盖“已领卡”专戳。换折时,对旧折有“已领卡”戳记的,亦应在新折上加盖“已领卡”专戳。
  二、办理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基本账户与相关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必须严格指定相关账户的操作手续。持卡人指定相关账户时,须提供本人在发卡银行开户并具有密码的相关账户的存折(单)和身份证件;经办人员检查存折(单)和身份证件并验证密码无误后,须在申请表中“相关账户账号”栏每个账号后分别注明“已验密”字样,并分别加盖经办人员名章;否则,不得作为相关账户。
  三、持卡人凭卡和密码通过ATM或有关电子设备办理本人基本账户与相关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时,必须凭密码支付。持卡人指定的相关账户没有设立密码的分行,均不得开办持卡人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在ATM等电子机具上转账的,每天仅限一次,每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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