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余额中,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后企业或公司通过挂账形成拨入资金增加的部分,冲销企业或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33. 331应付器材款
“应付器材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账款”科目。
34. 332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账款”科目。
35. 341应付工资
“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工资”科目。
36. 342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福利费”科目。
37. 351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账款”科目。
38. 352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其他应付款”科目。
39. 353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票据”科目。
40. 361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交税金”科目。
41. 362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科目的余额,在国家未作出新规定之前,暂转入企业“专项应付款──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科目。
42. 363应交基建收入
“应交基建收入”科目的余额,在国家未作出新规定之前,暂转入企业“专项应付款──应交基建收入”科目。
43. 364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其他应交款”科目。
44. 401留成收入
“留成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盈余公积”科目。
五、对接轨后的有关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1.建设单位与工业企业间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相互对冲。
2.工业企业拨付建设单位的资金与建设单位接收工业企业的资金对冲。
六、编制接轨后工业企业会计科目余额表和会计报表
建设单位与工业企业会计接轨后,编制工业企业会计科目余额表,经进行试算平衡后,编制统一的企业会计报表上报公司。
企业除了编制现行《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外,还应编制“在建工程情况表”、“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表”、“长期借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