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对《关于严肃处理
侮辱殴打环卫职工事件保障环卫职工权益的通知》
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
(总工发[199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总工会并建设建材工会、建委(建设厅)、公安厅(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
1995年8月1日,建设部、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严肃处理侮辱殴打环卫职工事件保障环卫职工权益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以来, 对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侮辱、殴打环卫职工的现象至今仍时有发生,有的还非常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
《通知》精神的力度,及时严肃处理侮辱、殴打环卫职工事件,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建设部、
公安部决定于1997年6月至9月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
《通知》的方式、方法。如转发文件、召开会议、舆论宣传等。
二、执行
《通知》的具体情况。重点检查
《通知》下发后,环卫职工被打受辱事件的处理情况。如清查处理积案及文件下发后发生案件的处理情况,其中及时处理的有多少,正在处理的有多少,没能及时处理的有多少。处理事件的做法、体会和产生的影响和效果。
三、环卫职工及社会各界对贯彻执行
《通知》的反映。
四、贯彻执行
《通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