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井下污水排放,含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的治理措施;矿区生活及生产用水的水质分析及水质不合格时的治理措施。
第十一节 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投资及管理机构
第一条 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投资:
1.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仪器、仪表和设施。
2.防火,防水所配置的设备、仪器和设施。
3.防滑坡,坍塌,溃堤所配置的监测仪器、仪表和设施。
4.顶板管理的监测仪器和仪表。
5.防放射性危害所配置的监测仪器、仪表和设施。
6.噪声、振动监测与防治的仪器、仪表和设施。
7.防寒、防冻、防高温的设施。
8.劳动保护、安全教育装置和设施。
9.劳动保护、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科研。
10.事故应急措施。
第二条 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机构及人员配备(指有机构和人员承担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1.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仪器、仪表和设施的维修及保养、日常监测检验人员。
3.安全教育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投资表。
第十二节 有关图纸(初步设计中有的可不重复)
1.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提升井筒内的管线、设备布置断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巷道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2.矿井通风系统图、网络图。图中须标明风流方向、通风设施位置、风量、负压、风阻。通风系统要求采用轴侧投影示意图。
3.矿山地质地形图和水文地质图。
4.露天矿围岩、尾矿库初期坝基、排土场地基工程地质勘探图。
5.矿山防灭火系统图,图中须标明水池、管路布置、消防栓、防火监测系统,消防材料位置等。
6.水(尾)砂充填的矿井充填系统图。图中须标明水池、水(尾)砂制备站,管路布置和充填信号系统等。
7.矿山排水系统图。图中要标出水仓,排水泵房、排水管、防止穿水淹井设施的位置。
8.矿山防尘供水系统图。图中要标明水池位置和容量、管路系统、喷头装置的位置。
9.矿山运输系统图。包括井下、平硐溜井、斜坡箕斗、胶带运输机、汽车、铁路运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