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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局、机械工业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失效]

  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经贸委要会同环保局和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加强对限期淘汰工作的领导,建立层层目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五、本着“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各地要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转产改造工作,有关部门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六、各地要制定年度淘汰计划,并将淘汰计划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国家经贸委,同时抄报国家环保局、机械工业部及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已经制定严于国家公布淘汰目录要求的淘汰计划的地方,可继续执行地方淘汰计划。
  七、国家经贸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团,对各地执行本通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惩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局
                          机械工业部
                          1997年6月5日

  附件:

第一批严重污染(大气)

环境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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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艺或设备名称 │淘汰期限    │可替代工艺及设备│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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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5型、89型改良型│1999年底    │碳化室高度不低于│        │
│        │焦炉      │        │2.8米,年产焦20│        │
│        │        │        │万吨及以上的机焦│        │
│        │        │        │炉,配套煤气净化│        │
│        │        │        │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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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土(蛋)窑生产水泥│自本通知公布之日│不需要进行替代 │        │
│        │        │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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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普通水泥立窑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        │        │
│        │        │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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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窑径小于2米(含2 │1997年底    │        │老少边穷地区淘汰│
│        │米),年生产能力3│        │        │期限可推迟到2000│
│        │万吨以下水泥机械│        │        │年底      │
│        │化立窑     │        │        │        │
├────────┼────────┼────────┼────────┼────────┤
│5        │窑径小于2.2米( │2000年底    │根据“上大改小”│老少边穷地区淘汰│
│        │含2.2米),即年生│        │的原则,以700吨 │期限可推迟到2005│
│        │产能力4.4万吨以 │        │/日及以上新型干│年底      │
│        │下的水泥机械化立│        │法水泥生产线进行│        │
│        │窑       │        │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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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万重量箱以下( │1997年底    │浮法玻璃生产工艺│        │
│        │含20万重量箱)小 │        │        │        │
│        │平拉玻璃生产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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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土窑烧砖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隧道窑     │        │
│        │        │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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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800千伏安以下( │2000年底    │3600千伏安以上的│老少边穷地区淘汰│
│        │不含1800千伏安) │        │铁合金电炉   │期限可推迟到2005│
│        │铁合金电炉   │        │        │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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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叠轧薄板    │2005年底    │热连轧薄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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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化铁炼钢    │2005年底    │利用铁水直接炼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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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       │平炉炼钢    │2005年底    │转炉或电炉炼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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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铅烧结锅    │2000年底    │鼓风烧结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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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铅吸风烧结机  │1997年底    │鼓风烧结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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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横罐炼锌    │1997年底    │湿法炼锌、密闭鼓│        │
│        │        │        │风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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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使用CFCs生产气溶│1997年底    │用液化石油气或二│医用部分及不能用│
│        │胶产品工艺   │        │甲醚替代气溶胶产│液化石油气或二甲│
│        │        │        │品生产中使用的CF│醚替代部分除外 │
│        │        │        │C—11或CFC—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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