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的通知

  配合以“税收与文明”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各地税务部门普遍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建立举报中心,印发征求意见书等,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哈尔滨市国税局出台了《公民举报偷税案件奖励暂行办法》;沈阳市国税局铁西分局设立了偷税、抗税流动举报车;安徽省国税局系统广泛设立举报电话。
  宣传月期间,总局就青岛市骗税案和河南省偷税案进行了采访曝光。深圳市地税局以宝日高尔夫娱乐观光有限公司特大涉外偷税案为典型,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中进行专题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港澳、东南亚等国家、地区传媒的广泛关注。许多地方利用电子显示屏在大厅内设立了“偷税曝光台”、与检察院联合召开大会,对偷税、逃税的违法案件进行了曝光和依法处理。
  宣传月期间,总局推出了全国税务系统20个基层单位作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制定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各地把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作为税收宣传的主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发挥征收服务厅的“窗口”效应,在征收服务厅实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推行文明用语,实行公开承诺等,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到税款入库的一条龙服务。山西省地税局发布了《关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的公告》。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了征纳双方相互承诺千人签字活动。
  三、对开展税收宣传月的几点体会
  税收宣传月必须进一步坚持下去。从1992年开始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虽然还有不少不尽人意的地方,在形式、内容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但它却是税务系统能拿得出、叫得响、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几年来,税收宣传月坚持每年有主题、有内容、有声势、有总结、有评比(1996年除外),使其在短短的几年中,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同。朱镕基副总理在宣传期间举办的税法讲座上强调在全国形成学习税法知识的气氛;王丙乾副委员长说,每年在全国开展一次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形式很好。人民日报等新闻宣传部门也把税收宣传月活动列入年度节日、大事一览表中,早准备、有重点地在宣传月期间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少新闻部门还主动与各级税务部门联系,希望配合宣传月,开展税法宣传。税务系统内部,各级领导和部门更是把宣传月活动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工作项目中,周密制定方案、细化指标、严格考核。宣传月期间,各级党政领导积极支持,社会各部门有力配合,广大群众踊跃参加。这一切表明,作为税收宣传的一种重要形式,税收宣传月已为税务系统和社会各界熟悉和接受,成为税收工作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完善税收宣传月活动,就是促进和巩固税收工作的成果。
  几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形式和内容有所脱节;二是宣传投入的总量和结构不尽合理;三是宣传干部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税务系统的宣传机构急需健全,如何进一步发挥宣传干部的积极作用应予总结。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