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434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武汉市体改委《关于组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的函复》(武体改[1989]3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申报材料问题的函》(武政函[1997]27号)及国家体改委《关于同意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制企业试点的批复》(体改生[1994]46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公司向已选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确认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002万股,其中国家持有1906万股,法人持有1845万股,社会公众持有1251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该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
三、请督促该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披露其上市申请已获得我会批准及其选定的上市地点,并在收到本批复后25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