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广东华立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上字[1997]74号)
广东华立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华立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的批复》(粤证监发字[1997]028号)和《广东华立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160.97万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86.07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74.90万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7年9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