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法定名称;房屋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填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五)房屋坐落:填写各地地名委员会、公安部门确定的房屋所在街道名称及门牌号。
(六)丘号:指该房产所在用地单元的编号。丘号的编写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标准。
(七)产别:产别分别为八类,即国有房产、集体所有房产、私有房产、联营企业房产、涉外房产、其他房产。产别的解释见产权统计指标。
(八)幢号、房号:同一门牌号下的幢号、房号。
(九)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
以幢为权属单元进行登记的,如有两种以上结构组成的,则以一种主要结构为准。
(十)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
房屋屋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的计算层数。
房屋所在层数:地下层数加上层数之和。
房屋所在层数: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层数用自然数表示,地下的层数用负数(-)表示。
(十一)土地使用情况摘要:使用期限与土地证号按土地使用证填写。
(十二)他项权利:
权利人:指他项权利人。
权利种类:指他项权利的种类,目前有抵押权、典权等。
权利范围:权利人双方在合同上设定他项权利的房产范围。
权利价值:权利人双方在合同上设定的抵押金、典金。
设定日期:权利人双方在合同上规定的设定日期。
约定期限:权利人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他项权利的期限。
注销日期:产权登记机关核准他项权利注销的日期。
(十三)附记:用于记载与产权或房地产有关必须记载的事项。
(十四)填发单位(盖章):
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产权登记机关印章,如产权监理处(所)等,产权登记实行两级管理的城市,应加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印章。
(十五)填发日期:填写领导核准登记该项权利的日期。
(十六)房地产平面图:
1.图幅号:指该房产所在分幅图的图幅号。
2.附图粘贴线:粘贴附图,应用胶水,以免霉变,粘贴处应加盖骑缝章,以防改换。
3.比例尺1 ,根据附图的实际比例填写。
二、《房屋共有权证》填写说明
(一)编号: 房 共字第 号
“房”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镇)名称。
“共字第”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镇)名称。